2004年12月1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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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痛下三年内解决有毒有害食品决心后
各部门合力破题围歼问题食品
本报记者 蔡亮 见习记者 徐晓

  自去年以来,一系列诸如毒狗肉、毒火腿等食品违法大案在浙江频频发生。震惊全国的劣质奶粉事件中,浙江也查获了大批劣质奶粉原料和成品。面对令人揪心的食品安全状况,省政府痛下决心彻底整治。12月2日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力争经过3年努力,使我省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日前,记者采访了部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发现一系列工作正在迅速开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该《实施意见》的起草单位。该局食品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实施意见》的颁布,他们将于近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传达意见精神。根据《实施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主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把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拿出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新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能。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省质监局一方面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在今年12月20日之前增设专门的监管机构;另一方面,省质监局即将出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着手开展对全省食品生产企业的普查整顿,以便“对症下药”。此外,针对《实施意见》中提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基本空白的状况,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的检测标准也正在制订之中。
  省质监局监督稽查处处长冯维君表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力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监管机构及人员不到位,食品安全信息不畅,因此必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质监部门将根据《实施意见》,在今后着重开展与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沟通联络,把握食品生产源头,掌握食品生产整体情况,增加监管力量,力争尽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作为食品流通环节的“把关”部门,我省工商行政部门在准入制度、责任制度、举报网络等方面也有一系列举措。省工商局在对商场(超市)的进货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索证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准入工程扩大到数百家专业批发市场和零售商店,直最基层的农村小店,从而在流通领域织就一张巨大的食品安全过滤网。同时,省工商局还出台了区域性假冒和严重质量违法问题警示规定以及官员问责制度,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实行责任追究,重点把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到管理的最基层,并且全面整合线人举报、社会举报、媒体举报、工商举报、消协举报等所有可用的举报资源,将举报体系延伸到最基层,以让有毒有害食品无处藏身。